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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雪晴、名士风度(三)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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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文听了唐睿吟诵的章句,感觉字字都是自己的心意表达,不由得想唐睿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心道:这侄子虽是舌毒,可人家妥妥的天才儿童啊,我与他置气似乎有点不妥。想到这,旋即怨气散尽,浑身轻松。

        元慕月见唐文仿佛是只摇着尾巴讨好的看家狗儿,浑身僵直,两眼迷蒙,不知如何是处。脑海里情不自禁闪现出自家夫君身影。暗叹:若卢郎也这般对本宫,本宫何须借口去秦州探望父王之际入华山书院求学。

        十岁那年,贪婪的父王一心巴结范阳卢家,用财宝贿赂胡太后,让她荣封河间郡主。便在子牙河北岸择一风水宝地大动土木,修建了河间郡主府。

        十三岁那年,她便成为继乐浪长公主之后,第四位皇室与范阳卢玄后裔联姻之人,结果新婚未满三天,卢灵之便回了范阳。六年了吧?没来江南之前,本宫年年遥传家书,渴望爱郎来华山书院接她回河间,哪知却了无音讯。

        体内流淌的草原拓跋氏血液的元慕月,家中富有,鲜有人能及。虽在华山书院经历了儒家文化熏陶,但草原儿女的自由奔放秉性却已渗入骨髓。

        在唐家堡坞期间,她自我要求一言一行都尽力做到完美,不被人鄙视的同时,也是心如火烧。杨栎去鄱阳王府时,她也曾动心跟随,然而,见惯王府腌臜的她却认为唐家堡坞充满生机,充满活力,充满人情味儿。

        于是,在唐耀武的恳求目光中选择留下。当然,最大的理由是她内心渴望有个强有力的肩膀靠一靠,有个宽博的胸膛躺一躺。午夜梦回,若这个强健男人来慰藉她的心灵和生理,又何尝不是件美滋滋的事儿呢?

        在洛阳,他是河间王的掌上明珠。在华山书院,无数贵胄子弟恨不能把天上的星子摘下来讨好她。然而,她总觉得缺少一种安全感。现住在唐耀武的小院里,噩梦全无,天天带着几分轻松愉悦的心情教授侄女儿读书,刺绣,闲适温馨,似乎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可这木头却没对他有任何举动,真是禽兽不如!

        如今,河间王府据说已成了寺院,父王身前积累的无数财宝,美妾歌姬都成了朱尔荣的战利品,而后又被皇帝所夺,至今似乎已属于高欢所有。哎!身处乱世,金银财宝、身份地位不但不是最后一根稻草,而是招殃的祸根……

        这一刻,元慕月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地位了。在她眼里,身份、地位无非是人的附加值。在这个战乱纷飞的血腥时代,人命如蝼蚁,如果还将身份、地位当成唯一择偶标准,那她将会重复被卢家子置于不顾的境地,那活着还有甚乐趣?

        及时行乐,是当今贵族们的唯一追求。何况,这莽夫那匀称强壮的身板儿也着实讨人喜欢……哼哼,官宦世家,书香门第,狗屁!既然你不珍惜本宫,本宫又何须在乎你?

        纳了这武功高强,真心待我之唐耀武为驸马,而后带回到河间郡主府利用自家人脉让其带兵领军,定能建功立业,成一代名将后在拢在自己身边,即可行乐,又能保护自己……思忖至此,心里也不免小鹿乱撞,面泛桃花。遂探身上前,垂下高傲的头颅嗲声道:“给本宫戴上。”

        聪敏伶俐的潘华小娘见唐耀武小心翼翼地给姑姑戴上茱萸菊花环,乐得咯咯直笑。忽然眼热,很是羡慕,便丢下紫薇,跑过来拽着唐耀武的衣襟撒娇嚷嚷:我也要,唐叔叔,我也要!

        本想对元慕月说点情话的唐耀武被她吵得没办法,只好跑过去采了些山茱萸和菊花编了一个小小花环,连紫薇也没落下。于是,刚熟悉潘华的紫薇便丢下唐睿,拉着潘华在剩下一层薄薄积雪的草地上奔跑,一路上大呼小叫,玩得很嗨。

        甚是无趣的唐睿沿着山脊的一条光滑小径开始孑孓攀登。见着被踩烂的枯草,得觉这条小径似乎常有人往来。便停下身来,仰首探望,见山坪四周荆棘、茅草胡乱交织在一起,甚是浓密,零落的几簇翠竹在艳丽的阳光下很是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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