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买田 (1 / 6)
沈青禾清了清嗓子,扔掉手里的柴棍,“那个……你要吃肚货是吗?那你吃吧!我走了。”
她心里衡量了下,这狗如果突然朝她扑来,估计能一口咬断她的细脖子。
青禾慢慢退开,一边还得盯着黑狗的动静。
她能看出来,这狗始终没有放下警惕,后蹄也保持着蓄势待发。
它似乎对人没有信任,那阴差阳错的救下她,肯定是顺道而已。
这狗不通人性,一切都是本能。
青禾拖着兽皮跟皮回家,兽皮得先刮去内里的油脂跟脏物,再用绳子撑起,晾制一夜,便可以拿到货栈卖掉。
这样是为了让皮子的毛色更好看。
收购的加工作坊,会自己再次清洗,制成靴子或皮帽。
青禾手中握着一把剔骨刀,手法飞快的分割肉跟骨头。
只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已全部分割完。
“阿娘,这些鹿肉,就用我教给你的方法,制成鹿肉干,我再拿到集市上去卖。”她并不经常去平阳城。
那座城太大了,生活也太富裕,并不适合她这种做本买卖的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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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衡量了下,这狗如果突然朝她扑来,估计能一口咬断她的细脖子。
青禾慢慢退开,一边还得盯着黑狗的动静。
她能看出来,这狗始终没有放下警惕,后蹄也保持着蓄势待发。
它似乎对人没有信任,那阴差阳错的救下她,肯定是顺道而已。
这狗不通人性,一切都是本能。
青禾拖着兽皮跟皮回家,兽皮得先刮去内里的油脂跟脏物,再用绳子撑起,晾制一夜,便可以拿到货栈卖掉。
这样是为了让皮子的毛色更好看。
收购的加工作坊,会自己再次清洗,制成靴子或皮帽。
青禾手中握着一把剔骨刀,手法飞快的分割肉跟骨头。
只用了半柱香的时间,就已全部分割完。
“阿娘,这些鹿肉,就用我教给你的方法,制成鹿肉干,我再拿到集市上去卖。”她并不经常去平阳城。
那座城太大了,生活也太富裕,并不适合她这种做本买卖的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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