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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外城旅店 (2 / 5)

        “我跟她说,她再留下来,长大就会被卖去窑子里……我们就一起跑,可被人贩子追上了。小月为了护我,替我挡了一刀……我拿石头砸晕了那人,路上碰到二姐,才把我们救下来。”

        林砚之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采生折割。

        “采”就是采取、搜集;“生”是生坯、原料,一般指正常发育的幼童;“折割”即刀砍斧削。

        就是职业乞丐中以残害活人肢体或拐卖儿童致残为手段,把孩子变成残疾,以此来控制他们进行乞讨。

        这种残忍的手段自古有之,元代《元典章》首次记载采生折割概念,明律将其定为重罪,列为与谋反、肢解人等并列的极刑罪名。明清刑律规定该行为“凌迟处死”,量刑等同弑亲,未致人死亡亦处斩首,财产归死者之家,家属连坐流放。

        到了民国,名义上是共和,可底层变成了三不管,这也不管,那也不管,什么都不管,这批人又潜出了水面。

        林砚之严肃起来,“距离今天多久了?”

        “6天。”

        发烧、溃烂、重度感染,再拖下去,神仙也难救!

        “找车,赶紧往东郊民巷送。”

        大熊有些疑惑:“还熬着药呢,大夫说喝了就能够好。”

        “好了吗?”林砚之冷声问。

        大熊哑口无言:“没好……之前只是肿,还能下来走两步,现在流脓、发烧,越来越重……”

        方简兮非常清醒:“不能在一条路一错再错,大夫治不好,我们得送去找洋人医生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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