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听我的不好么? (2 / 8)
太阳诱电作为技术支持方,虽然因为是外资,且股份不占优势,可以放弃总经理这个关键职位,但要求派人监督新公司的管理,也就是要拥有监事权。
大东投资公司也是这个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日方可以放弃董事长跟总经理的职务,但要求新公司务必要成立一个监事会,监事长要由日方派人担任,且日方任命的监事人员不得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一半。
与此同时,监事会的权利也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写明,达到责权分明。
除此之外,新公司的内部管理,要引入日本的管理体制,所以总经理可以不争,但具体执行的中层干部,比如副总经理,至少要有一半是日方派来的管理人员。
考虑到大东投资公司只是一家投资商,缺乏实业方面的管理人员,加上技术、设备甚至零配件都是太阳诱电提供,所以管理人员实际上就是太阳诱电派来的人。
最关键是,太阳诱电派来的人,工资待遇方面要由中方全部承担。
中方代表团对此当然不同意,毕竟日方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要求太高了。
最后经过多方谈判,双方各退一步,监事会可以成立,监事长也可以由日方派人担任,监事会成员也可以有一半的日方人员。
但是监事长必须是大东投资公司出人,不能太阳诱电出人,避免一家独大。
至于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引入日方,也就是太阳诱电的管理模式,甚至太阳诱电也可以派一部分管理人员来新公司当中层。
但是日方派来的人,除非他们跟太阳诱电解除正式劳务合同,不再隶属于太阳诱电的正式员工,否则的话,就要双方各付一半工资。
很明显,太阳诱电派来的工作人员,至少目前来讲,肯定不乐意跟太阳诱电公司解约,毕竟那太不保险了,但他们也确实是来帮忙建立新的管理体系的,对中方确实有用,所以对这些日方管理人员各付一半工资,也算合理。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董事长跟总经理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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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投资公司也是这个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日方可以放弃董事长跟总经理的职务,但要求新公司务必要成立一个监事会,监事长要由日方派人担任,且日方任命的监事人员不得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一半。
与此同时,监事会的权利也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写明,达到责权分明。
除此之外,新公司的内部管理,要引入日本的管理体制,所以总经理可以不争,但具体执行的中层干部,比如副总经理,至少要有一半是日方派来的管理人员。
考虑到大东投资公司只是一家投资商,缺乏实业方面的管理人员,加上技术、设备甚至零配件都是太阳诱电提供,所以管理人员实际上就是太阳诱电派来的人。
最关键是,太阳诱电派来的人,工资待遇方面要由中方全部承担。
中方代表团对此当然不同意,毕竟日方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要求太高了。
最后经过多方谈判,双方各退一步,监事会可以成立,监事长也可以由日方派人担任,监事会成员也可以有一半的日方人员。
但是监事长必须是大东投资公司出人,不能太阳诱电出人,避免一家独大。
至于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引入日方,也就是太阳诱电的管理模式,甚至太阳诱电也可以派一部分管理人员来新公司当中层。
但是日方派来的人,除非他们跟太阳诱电解除正式劳务合同,不再隶属于太阳诱电的正式员工,否则的话,就要双方各付一半工资。
很明显,太阳诱电派来的工作人员,至少目前来讲,肯定不乐意跟太阳诱电公司解约,毕竟那太不保险了,但他们也确实是来帮忙建立新的管理体系的,对中方确实有用,所以对这些日方管理人员各付一半工资,也算合理。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董事长跟总经理人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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