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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青狼部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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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到大帐里之后杨晓第一时间便发觉虽然这座大帐从外表上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游牧民的帐篷,只不过比起一般的帐篷要高大和宽广得多而已,然而这帐篷里的装饰倒是颇为奢华。地面上铺着毛茸茸的地毯,踏上去感觉十分轻松舒适,即便是生长在杨家这样的神都顶级世家的杨晓眼中看来这铺地毯也称得上是高级品了,不过高级归高级,这种东西还是满满的一股暴发户的味道。对于杨家这样的门第而言,是不可能用这么没品位,这么掉价的地毯的,除了这地毯以外,帐篷里其他各式各样的装饰品无不暴露着其主人暴发户的本质。甚至于帐篷里还挂着杨晓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头骨,他看起来到不觉得有什么恐怖或者威严之感,只觉得十分的,十分的荒谬,或者说不和谐,没品位。

        虽然杨晓有听闻这些蛮族喜欢南方风物,不过没想到他们把大卫朝的东西和他们自己的生活习惯融合之后,竟是这么个诡异的姿态,不过杨晓也没兴趣去指正这些蛮族奇怪的品味,而是进到大帐之后就眼观鼻鼻观心的等着。

        狼王是个有些发福的中年男子,虽然按理来说应该是和楚信同时代的人物,可是楚星却莫名的觉得狼王看起来倒是比楚信年轻一些,若不是出现在青狼部大帐里这么一个环境之下,楚星可能会把狼王误认为是一个富家翁也说不定,

        狼王也是打量了一番走进他的大帐里的两个年轻人,粗看之下他马上就分辨出了这两个人的身份。那个看起来软弱无力的年轻人,一走进大帐里就像是木头人一样在发呆的人先不去管他,走在他前面的那个一身戎装,傲然中带着一股摄人的威压和凶悍之气的年轻人,显而易见的就是近年来鼎鼎大名的大黑衣了。听说是楚信的儿子,狼王年轻时也和楚信打过交道,现在看了看楚星第一时间就觉得真不愧是那人的儿子,这气质还真像,尤其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目中无人,一走进部落里就好像变得高人一等了那种姿态,当真是如出一辙的。

        “大黑衣,你父亲这些年来怎么样?”

        楚星没想到狼王一上来就这么熟络的态度,但任旧是傲然道:“父亲这些年吃得好睡得好,虽然公务繁忙但弓马任旧不曾落下,直到现在父亲猎矢之技在边军中仍旧难寻敌手。”

        “哦,猎矢。”狼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故事一样道:“你父亲真的很擅长这个,虽然其实我觉得真正来说他的箭法并没有那么高,不过真的一用猎矢来比的话就怎么都比不过他,这点我是很佩服他的。不过如果我们两个不比这个,只是纯粹比狩猎到的猎物的话,你父亲就不曾赢过我了。”

        见狼王表现得跟楚信那么熟的样子,楚星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便索性直接把杨晓推出来道:“这次我来拜访狼王主要乃是为了给狼王引荐此人,他有一桩大买卖要和狼王谈谈。”

        狼王看了看楚星身后那人笑道:“呵呵,我跟你们这些大卫人做的生意多了,你们就喜欢先说个大话,画个大饼把人给框住,然后慢慢把对方引进套里,你们说的这个大买卖,我恐怕是不太感兴趣哦。”

        杨晓知道这里应该是自己要开口的时候了,于是便道:“狼王,楚大人虽然所言也并不算错,但在下此行却并非只是为了来和狼王谈买卖的。”

        狼王这道感觉有点意思了便问:“哦,那你是来干什么的?”

        “乃是为了轻狼王品茶而来。”

        说着,杨晓便从背后的背包里取出了茶具和茶砖,当众就直接泡起茶来,其实进来之前杨晓就考虑了好几种说服对方的方案,但见到楚星和狼王的一番对答之后,他觉得还是采取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比较好。狼王看起来与其说是个北疆蛮族部落的首领,倒不如说更像是个神都里经历丰富的富家翁,对这样洞察世事的人来说,太多虚假的东西全无诚意,有时候还是需要直接一点才能引起他人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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