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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吏治 (2 / 6)

        乡亭等豪吏,手握地方大权,威重一方,可俸禄最高者,也不过百石而已,月俸钱八百,谷四斛八斗。

        这是什么概念?勉强可以维持两个人的基本生活。如果有父母、子女,全家都难以吃饱。

        乡啬夫权威之重,令乡下百姓“但知啬夫,不闻郡县。”而亭长除了主禁盗贼外,也有征税的责任,在地方上影响极大。这些乡亭豪吏,岂会甘心依靠微薄的俸禄过清贫的生活,肯定要过与其权力相匹配的体面生活。

        因此他们的车马衣服,全部取自于百姓,手段无非是在国家赋税的基础上,另行加派。

        “廉洁之人”,满足自己一个人就够了,而贪婪之人,不仅要满足自己的需求,还要全家人都跟着一起受惠。

        云台二十八将中排名第二的大司马吴汉,在年轻时因为“家贫”而成为亭长,结果没多久,就令家中摆脱了贫困,甚至趁着天下动乱,招募了不少宾客。

        毫无疑问,吴汉在亭长任上的作为,绝对谈不上光彩。

        然而这却是国家上至天子、下至小吏,所有统治阶层皆予以默认的。因为国家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负担乡亭等豪吏的生活所需,既然如此,那就只能任由他们从百姓身上搜刮了。

        面对这样的现实,刘景即便是一县之君,又能做什么呢?难道他能将乡亭豪吏全部裁撤掉吗?

        就算他这么做了,也不过是换一批新的盘剥者,与之前并没有什么两样。

        以古代的生产力而言,这个问题堪称无解。

        不过刘景并没有纠结于此,他本来就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乡亭豪吏的问题是无法彻底解决。。但在上位者的有效干预、监督下,绝对可以大幅缓解。

        整顿吏治,缓解民之疾苦,便是刘景接下来的重点,这样的差事,不必他亲自出面,交给严肃去做最适合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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