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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劣酒 (2 / 4)

        李延庆低头尝了一口,感觉和后世的普通啤酒差不多,绝对不会超过七度。

        毫无疑问,这黄酒绝对掺了水,官府售卖的黄酒不可能只有这点度数。

        此时的官府垄断了酒曲的生产与销售,以攫取巨额利润。

        在人口稀疏的地区,官府通常采用“买扑”的方式获取酒利。

        所谓“买扑”,就是官府将一个地区酒的贩卖权进行拍卖,获拍者从官府手中买来酒曲,自行酿酒贩卖,并定期向官府缴纳酒税。

        买扑有时间和范围的限制,通常以三年为期,范围也会限制在一个县内。

        而在人口稠密的地区或者城市,譬如开封与洛阳两京,官府会直接参与酒的酿造,获得贩卖许可的酒店可从官府手中购酒卖给客人。

        这些官府酿造的酒,根据酒的度数以及杂质的多寡,被分为二十六个等级,

        但哪怕是最低等级的官酒,都比李延庆手中这碗掺水酒好不少。

        除以上两种方法外,任何私人酿酒皆属于犯罪,按照此时律法,凡私人酿酒超过五斗者,以死罪论处。

        杏花脚店在洛阳城内,店内的酒自然是从洛阳官府手中购得,官府一般不会在酒中掺水。

        李延庆手中这碗掺水酒,要么是店家的“杰作”,要么是店家从私人酿酒者手中购得。

        放下酒碗,李延庆吩咐李石道:“味道确实不对,你去叫店家出来。”

        未多时,一名身着褐衣、穿着围裙的微胖中年男子跟随李石来到院中,他便是杏花脚店的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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