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机会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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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吞了两张大饼,半斤肉和蔬菜,又猛灌一通烈酒后,王启年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啊,过瘾!”
“王大掌柜骑术真好,跟我们蒙兀最好的骑手也不相上下啦。”一个蒙兀人谄笑着说道:“这马也好神骏,这是哪来的宝马?”
“我们华夏国营马场来的。”王启年瞥了他一眼,随手把自己喝了一半的酒葫芦抛给那个蒙兀人:“说是蒙兀马与帕尔斯马的二代混血。”
帕尔斯马是世界闻名的宝马,高大强壮,冲击力强,非常适合作为战马使用,但缺点是不太耐粗饲,必须经常用精饲加餐。
据说国营马场当初进口的帕尔斯种马甚至还要按时加个鸡蛋补充营养。
另外帕尔斯马不太经济(蒙兀马产奶量高),也不太耐寒(过冬需要做更多准备工作)。
与蒙兀马混血后,这些缺点都得到了部分改善,二代混血马肩高比蒙兀马高不少,作为战马,冲击力比蒙兀马强,而且比帕尔斯马更耐粗饲,经济效益提高不少(就是仍旧不太适合作为挽马使用)。
华夏控制辽东后,马场规模一直在扩大,首先就是女真人的马匹几乎整个落入华夏之手,还有通过华蒙榷场进口的马匹。
最后,徐世杨掌控的兵部一直鼓励民间赛马、赌马,因此民间养马的风气也随之而热络起来。
大量高质量的马匹除了能够供应军队之外,自然也可以供应民间。
在边境屯垦的预备役和民兵大多喜欢购买一匹马,需要的时候可以乘骑上阵,平时也可以用来充当役畜。
上马贼大当家王启年作为曾经的马贼,现在华夏最大的行商会首,自然也私养了许多马匹,这其中大多是蒙兀马,但也有高价从军马场购买的二代混血马。
王启年现在乘骑的这一匹,肩高超过145公分,比寻常蒙兀马高十公分以上,而且头扬颈举,四肢轻盈,毛色油光顺滑,即使是寻常百姓见了,也能一眼看出这是一匹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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