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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官威 (6 / 9)

        而唐承发并未经历过知县交接,昨天又接了那皂隶的口头通知,被县丞利用了机会,生生给他安了一个公然违抗坐堂官明令的大罪。

        而偏偏代理知县确实说了这话,唐承发想找知县告状都不知如何说,即便他豁出去了,越级向安庆府衙申述,事情却会牵扯到代理知县,又涉及到官场让利潜规则,唐承发是绝对赢不了的,反而还会被安庆府重处。

        而现在大庭广众之下,县丞摆明要对付自己,就算说了昨天那皂隶过来通知放告的事,也是无凭无据,县丞可以一口否认,顺便再给他戴一顶血口喷人的帽子。

        也就是说,县丞挖的这个坑,无论今日唐承发如何应对,都是要掉到里面去的,要怪只能怪自己没问皂隶要文书。

        县丞看着猎物掉入陷阱,依然神色如常道:“承发房典吏将在堂官明令当做耳旁之风,玩忽职守不可饶恕,当惩戒以儆效尤,来人,杖责二十!”

        县丞大权在握一声令下,几个皂隶上来顺溜的拿下唐承发,这几个皂隶都是县丞衙署的人,他们不怕承发房报复,加上平常就跟这唐承发有嫌隙,毫不手软的当众脱了唐承发裤子,拿起水火棍照屁股就打。

        唐承发挨了两下就开始尖声哭叫,啪啪的棍棒着肉声音不断,直到二十杖责打完,唐承发烂泥一样摊在了地上,屁股上血肉模糊。

        除了唐承发的喘息,堂上落针可闻,堂下司吏衙役噤若寒蝉。

        明代初期讲究权力制衡,知县权力有限,连吏员都不能任免,但吏员的考评和惩处全在知县,明中之后知县权力完善,除了对佐贰官客气点,有些知县甚至连典史也敢杖责。

        衙役地位低下就更不用说了,知县对罪犯的刑罚只能到苔,但明代对吏员皂隶十分严苛,知县对属下的惩罚不属于法律,只算内部流程,倒可以随便杖责,明代被堂官打死的衙役比比皆是,从这个角度比较起来,衙役的地位还不如罪犯。

        “唐承发算是完了,县丞可是还要在桐城三年呢,如今跟他撕破脸了,新来的知县也不会为个唐承发得罪佐贰官。”

        焦国柞说着摇摇头,满脸的幸灾乐祸。

        “唐承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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